导热油炉司炉工交接班制度

时间:2019-10-17 15:04:47 作者 :管理员
导热油炉司炉工交接班制度
 
  1. 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,如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可向锅炉房管理人员汇报,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。
 
  2. 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,听取交班情况介绍,由交接班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检查,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入交接班记录中,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。
  3. 遇到时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交接班,必要时可报请锅炉房管理人员协调解决,“五不交接”是:
  (1) 热载体炉受热面、附属设备、安全附件、自控保护装置、主要阀门管道等主要设备、部件出现导常情况时不进行交接班。
  (2) 温度、压力、液位及燃烧情况异常时不进行交接班。
  (3) 不交班给刚喝过酒的司炉工和无证司炉工。
  (4) 正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班。
  (5) 记录不齐全、不正确,工具备件不齐全或出借手续不全不进行交接班。
  4. 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中签字后再发现的问题,原则上由接班人员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