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操作规程

时间:2019-10-17 15:10:23 作者 :管理员
1、司炉人员持证上岗,应熟悉本锅炉的工艺指标及主要参数。
2、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:检查项目包括密封情况、受压元件、变速机构、阀门开启位置、安全附件自控装置等是否符合规范等,准备项目包括热载体油、引火物、冷却水等。   
3、点火前,全开烟道挡板和灰门,自然通风10分钟。如有引风机,开引风机5分钟,然后关闭灰门。在炉排上铺木柴及引火物,再撒一层薄煤,在薄煤上再放一些木柴。    
4、点燃燃料上的木柴等导引物,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柴油引火。链条将炉点引火物后将火送到距煤匣板1—1.5米。   
5、升温操作    
   (1) 循环泵前,应先接通冷却水,再开泵、点火。    
   (2) 打开高位膨胀槽上和系统最高点上的放空管排气阀。    
   (3) 点火升温时应严格执行热载体升温曲线图进行。当温度升到200℃以上,应对设备及整个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。    
   (4) 在升温过程中做到“一慢二停”原则,即升温速度要控制在10℃/时;二停即在95℃--100℃和210℃--230℃要停止升温,维持一段时间再升温。  
   (5) 液相沪在点火升压过程中,应多次打开锅炉上的排气阀,以排净空气,水及有机热载体混合蒸汽。  
   (6) 对于气相炉当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与压力符合对应关好后,应停止排气,进入正常运行。  
   (7) 在升温过程中,注意热载体的膨胀量,低于100℃应控制±6%,100—200℃±7%,200—300℃±7.5%,若膨胀槽的液位过高应打开放液管。   
   (8) 升温至工作温度后每小时要进行一次巡回检查,并做上记录。
6、运行时排烟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0℃   
7、一旦停电(如无自备电),应先打开炉门扒出红火,切断锅炉与其它设备的联系,关闭进出口阀门。打开高位膨胀槽与炉体的连接阀,让高位冷油,流入锅内,同时将锅内热油放入低位槽,待油温低于100℃以下为止。如有自备电、起用循环泵、一直循环至油温100℃以下,方可停泵。    
8、正常运行巡回检查及运行记录:
   司炉人员在值班时,除了作好燃烧调节,保证供热外,还应定时进行巡回检查,并做好记录。   
 A  气相热载体炉的检查和记录    
    1、液位、压力、出口温度在规定范围内,压力表、液位计、安全阀正常,无泄漏,温度显示准确,保护装置灵敏。    
    2、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、变形;炉燃烧工况良好。   
    3、阀门开关灵活,管道接口和阀门无泄漏。    
    4、传动机械运转良好、无摩擦和异常响声,油位正常,冷却水通畅,风门调节灵活。   
    5、检查路线:    电控柜→压力表→液位计→安全阀(爆破片)→炉排和减速机构(燃烧器)→炉体→出渣机→除尘器、鼓引风机→管道、阀门→储存罐→循环油泵→过滤器→低储存罐→电控柜。   
    6、检查结果应记入运行记录。包括检查时间、液位、压力数值、进出口、温度显示,鼓引风电流,安全阀动作,本体及管道阀门有无异常。   
    7、运行记录(每小时记录一次